2023年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做好2023年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成立由学科带头人为组长,方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小组。学科成立综合素质面试专家小组,在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综合考核工作。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 人,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业务水平高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报到时间:2023年6月3日(周六)15:00-17:00
报到地点:北区教38-301会议室
复试时间:2023年6月4日(周日)上午8:30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复试地点:面试地点南区教25-402,候场地点南区教25-401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名单
按照英语成绩≥44分、初试总成绩≥175分的分数线要求,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面试。
2.专业面试: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造诣与学术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进行专业面试。
(三)复试要求
1.考生需按时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者视为放弃;
2.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流程
1.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引导考生到指定座位入座。——秘书
2.请考生展示身份证原件(进行人证比对)。——秘书
3.进入正式面试环节,提醒考生面试分为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面试两个环节。——组长
4.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环节,请考官对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官
5.专业面试阶段:请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以及硕士以来的主要研究项目、科研成果等(10分钟左右PPT)。——组长
6.考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考官
7.宣布面试结束。——组长
四、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其中,复试总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专业面试成绩×80%。
五、拟录取办法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参加复试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方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若考生报考的导师因招生计划不足需调整导师,应充分尊重考生、导师意愿进行双向选择,不服从调整的视为放弃录取。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考生;
3.体检不合格者。
六、纪律要求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本学科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
1.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纪委将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551(研招办)、0791-87046333(校纪委)、0791-87045117(交通学院)
2.实行责任制度。学科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要求组织招生考试,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益相关的人员必须回避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实行复议制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科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对投诉和申诉反映的问题,学科和面试专家小组应认真核查复议,并按时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5.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