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东交通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文件要求,推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更加科学、公平、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针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组在招生中的自主权。
(三)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注重考查申请人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
二、学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科负责人
成员:方向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秘书:学科秘书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满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二)英语及科研水平
1.英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25 分或证书成绩合格;
(2)托福(TOEFL)成绩≥80 分;
(3)雅思(IELTS)成绩≥6 分(单项不低于 5.5 分);
(4)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成绩≥60 分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5 成绩≥60 分;
(5)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2.科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公开发表与硕士研究方向或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 A4 以上级别论文 1 篇或 B1 以上级别论文 2 篇(本人排名第 1 或导师排名第 1、本人排名第 2);
(2)公开出版与拟申请博士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专著1 部(本人排名第 1 或导师排名第 1、本人排名第 2);
(3)授权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 1 项(本人排名第 1 或导师排名第 1、本人排名第 2);
(4)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持有证书);
(5)由学科推荐并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它同等高水平科研成果。
学术论文级别参照《华东交通大学科研工作细则(试行)》(华交科〔2022〕2号)予以认定。
申请者如有符合国家或我省重点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支撑,可不受第(二)条相关条件限制,其英语及科研水平由学科在综合考核阶段予以认定。申请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详细的攻读博士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由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论证后决定。
(三)其他事项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除项目支撑的申请者外,其他申请者人事档案均须转入我校,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四、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分为考生申请、综合考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考生申请阶段
1.考生申请
考生依据当年招生简章,按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
学科和研究生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3.材料审核
学科由不少于3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材料审核通过者名单由学科提交至研究生院复核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阶段
1.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均为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采取笔试方式,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报考研究方向01-04的考生,专业水平考核科目为《数值分析》;报考研究方向05-06的考生,专业水平考核科目为《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笔试时间60分钟,参考书目见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考生需介绍自己基本情况,采用PPT汇报,限时15分钟);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最终成绩(百分制)由三部分构成,具体权重设置为:专业水平考核40%,综合素质考核30%,外语水平考核30%。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史》,并加试一门专业课,加试专业课采取笔试方式(报考研究方向01的考生,加试科目为《铁路规划与选线设计》;报考研究方向02-03的考生,加试科目为《砼设计理论》;报考研究方向04的考生,加试科目为《有限元法》;报考研究方向05的考生,加试科目为《交通工程学》;报考研究方向06的考生,加试科目为《计量经济学》;笔试时间60分钟)。
考核过程严格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结果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复核,复核无误方可进入录取阶段。
(三)录取阶段
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排名,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和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须≥60分方可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并报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